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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赛事讯息
比赛日期:2026年4月12日(星期天)上午7:30-10:30
比赛地点:宁波市海曙区章水镇皎口水库

二、赛事讯息

(一)20公里组路线:(起点)半程组:皎口水库大坝-孔家-童家-小皎村-湿地公园(折返)-小皎村-童家-孔家-西山阁宾馆

(二)10公里组路线:(起点)皎口水库大坝-孔家-童家(折返)-孔家-西山阁宾馆

赛事物资
参赛包


参赛服装


完赛奖牌




完赛包


号码簿(可订制参赛口号)



三、竞赛办法
(一)按照中国田径协会审定的最新田径竞赛规则、中国马拉松及相关赛事办赛指南和本届樱花跑赛竞赛规程执行。
(二)比赛检录
分区检录:参赛运动员按照20公里组在前,10公里组后进入指定区域集结。比赛发令10分钟后,不允许选手进入赛道起跑。参赛选手须正确佩戴本届赛事号码布,将号码布佩戴在胸前,切勿用衣物、腰包等物品遮挡号码布。如参赛人员私自折叠、遮挡、撕毁、损坏号码布,一经发现,将被取消参赛资格。如参赛人员私自涂改、制作、转让、贩卖号码布,将按本次赛事处罚办法进行处罚。参赛选手须严格按照标识和裁判员提示分区检录进场。
(三)起跑顺序
按20公里组在前,10公里组后集结区安排志愿者保障隔离。
1.组委会在起点、比赛路线沿途以及终点设置卫生间;
2.组委会根据天气情况设置降温设施。
(四)发令
采用一枪发令同时起跑的办法。
(五)计时办法
1.20公里组和10公里组项目采用感应计时,感应计时芯片将在参赛选手通过起点线开始计时,提供枪声和净计时成绩。选手须佩带组委会提供的一次性计时芯片参赛方可有效;
2.在起点、折返点和终点均设有计时感应地毯,参赛选手行进过程中必须逐一通过所有的地面计时感应地毯。在各分段计时点、最远距离、折返点和终点处设比赛录像,并提供净计时服务。如在关门时间内完成比赛但缺少任何一个计时点的成绩,将不予排名;
3.计时芯片将在参赛物品领取现场与号码布同时发放,本次比赛采用一次性计时芯片,不收取芯片押金,赛后不回收;
4.迟到10分钟及以上,赛事成绩无效处理。
(六)关门时间和距离
为保证参赛选手比赛安全和荷梁线交通秩序,各公里点关门后,比赛计时感应地毯即停止工作,赛道解除交通管制并恢复道路正常交通,参赛选手应及时停止比赛退出赛道。退出比赛的选手可搭乘组委会提供的援助车或自行选乘公共交通抵达相应项目的终点。否则,由此引发的事故将由该选手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和赔偿责任。
关门时间以发令枪声时间计时,具体见下表:

(七)存取衣物
1.参赛选手须按照规定在起点指定区域按号段寄存个人物品,完成比赛后凭本人号码布到赛后服务区对应号段的区域领取个人物品。组委会建议不要将贵重物品存放在包内(如手机、有效证件、现金、各种钥匙、信用卡、平板电脑等),若发生损坏或遗失,由参赛选手本人承担;
2.赛后领取个人物品服务至赛事当日10:30结束,如未能按时领取个人物品者请于赛后5个工作日内与组委会联系,联系方式 13957583942,邮寄到付。逾期未领取的物品,组委会将按无人领取处理。
(八)饮水、饮料、能量补给站点
补给站设置

(九)医疗救护
1.在比赛起点赛道沿途及终点均设固定医疗点;
2.赛道沿途配备流动AED医疗和救援服务工作人员
3.赛道沿途配备医疗服务志愿者,协助医疗救护、维护比赛秩序,选手可随时向他们求助。在比赛中,医疗保障负责人有权根据选手身体状况下达指令终止选手比赛并收取其号码布;若参赛选手不听从现场医务人员建议,坚持参赛产生的一切后果及责任由参赛选手本人承担,若选手丧失意识,则自动委托组委会采取一切手段进行急救,包括但不限于CPR心肺复苏,AED体外除颤,租用车辆进行快速转运。
特别说明:
(1)参赛者参赛期间若由于自身原因(包括但不限于自身自有慢性疾病、隐形疾病、身体承受力不足等原因)所导致的身体不适及引发相关疾病、症状的(包括但不限于中暑、昏厥等),若最终被保险公司认定不属于理赔范围,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全部法律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医疗救治费用、误工损伤、伤残赔偿或补偿、死亡赔偿金等)均由参赛者自行承担,与组委会无关。请参赛者慎重评估自身身体状况后进行报名;
(2)组委会在比赛期间提供免费、仅限于现场可以采取的急救性质医务治疗,参赛者后续在医院救治过程中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参赛者与医院结算后可向保险公司申请索赔或自行与保险公司进行协商,组委会可以提供必要的资料信息对接辅助;
(3)参赛者在比赛过程中因服用兴奋剂或其他违禁药品,造成人身伤害或死亡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全部法律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医疗救治费用、误工损失、伤残赔偿或补偿、死亡赔偿金等)均由参赛者自行承担。
(十)比赛成绩证书领取
在规定关门时间内完赛的参赛选手,赛后请登陆公众号进行成绩查询、认领成绩证书。

四、参赛办法
(一)仅限女性选手参加
(二)年龄要求
(1)20公里组参赛选手年龄限18周岁以上60周岁(2008年12月31日前出生者1966年12月31日前出生)需提供一年以内体检证明或者近两年的参赛成绩单。
(2)10公里组参赛选手年龄限16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2010年03月14日~1966年12月31日前出生)。
所有项目先报先得,额满即止!
(三)身体要求
长跑是一项大负荷、高强度、长距离的竞技运动,也是一项高风险的竞技项目,对参赛选手身体状况有较高的要求。参赛选手应身体健康,并具有长期参加长跑锻炼的基础。组委会建议所有参赛选手近一年内通过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含心电图检查),并结合检查报告进行自我评估,确认自己的身体状况能够适应长跑运动,方可报名参赛。有以下身体状况者不允许报名参加比赛,否则自行承担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
(1)先天性心脏病和风湿性心脏病;
(2)高血压和脑血管疾病;
(3)心肌炎和其它心脏病;
(4)冠状动脉病和严重心律不齐;
(5)血糖过高或过低的糖尿病;
(6)比赛日前2周患感冒;
(7)赛前一晚大量饮酒或睡眠不足者;
(8)孕妇;
(9)其它不适合运动的疾病;
所有参赛选手均需签署《参赛声明》
(四)报名办法
中国籍选手凭身份证号码报名、港澳台籍选手和外国选手凭港澳通行证或护照报名,具体报名时间及方法请关注官方公布的有关报名时间和《报名须知》。
(五)报名费
1.报名费
20公里组100元人民币/人;
10公里组90元人民币/人;
2.参赛选手获得参赛资格后,不可更改报名项目及参赛信息,报名费不予退款。

五、赛事奖励
(一)名次奖(按枪声成绩录取)
(单位:人民币)



(二)获奖名单将于赛后次日在赛事官网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对获奖者比赛成绩有异议,请联系组委会办公室并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据;
(三)获奖选手领奖时须提交本人有效银行卡号、银行卡开户行信息、本人签名的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电话,领奖有效期为官网公示结束,正式公布获奖名单15天内,超期未办理者按弃奖处理,联系电话:13957853942(同微信);
(四)根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上述奖金须扣除20%的个人所得税。由组委会统一代扣、代缴。

六、处罚办法
比赛期间组委会将对赛程进行监管,出现以下问题之一者,组委会将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比赛资格及成绩:
(一)以虚假年龄报名参赛的;
(二)隐瞒身体疾病参赛的;
(三)冒名顶替参赛、伪造参赛号码或证件、弄虚作假的;
(四)未按要求穿着比赛服装和佩戴号码布的;
(五)不按规定起跑顺序在非报名项目起跑区起跑的;
(六)不按规定发令时间抢跑出发的;
(七)违反规定乘任何车辆进入赛道的;
(八)未沿规定路线跑完比赛路线,绕近道或途中插入、乘坐其他交通工具后进入赛道的;
(九)比赛中采用挤人、推人、撞人、绊人等犯规行为的;
(十)在终点不按规定要求重复通过终点领取赛后物品的;
(十一)未跑完全程私自通过终点领取纪念品的;
(十二)不服从赛事工作人员指挥的;
(十三)比赛期间谩骂、打架、滋事的;
(十四)为获得不当利益,比赛中不积极不主动,消极比赛的;
(十五)就赛事活动发表不当言论,造成恶劣影响的;
(十六)其他违背体育精神和道德风尚的行为,造成恶劣影响的;
(十七)其他违反竞赛规则和竞赛规程的行为;

七、赛事保险
组委会为所有参赛者和工作人员购买比赛期间的人身意外保险,若由于参赛者报名信息填写不全、不准确或不真实造成无法购买保险或者保险无法理赔,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无法获得保险理赔等)均由参赛者自行承担。

八、赛事熔断机制
如比赛期间,因极端天气影响或其他因素导致办赛条件变化,或导致严重的安全隐患时,赛事组委会经研判确定已不具备继续办赛条件的情况下,将启动赛事熔断机制或延迟开赛权利,并及时告知选手相关情况及后续处理事宜。

九、赛事领物
详见赛事公众号或者以及赛事通知讯息
关注公众号:宁波海曙女子马拉松
接驳说明
时间:2026年4月12日早上5:30出发
对象:参加赛事选手及家属,凭预定通知短信上车
接驳地点1:鄞州区雅戈尔体育场南门
(姚隘路第六空间停车场旁)
接驳地点2:宁波市全民健身指导中心
(海曙区沁园路336号)
接驳地点3:鄞州区住建局大门口
(惠风东路278号,鄞州区政府地铁站D口)
温馨提示:主会场周围停车位有限
建议选手坐大巴出行
4月12日上午11点安排返程车
车满即发,原车原返,现场调整为准
扫码接驳预定


十、组委会联系方式
官方公众号:宁波海曙女子半程马拉松
赛事咨询:
谢先生139-5785-3942
赛事合作:
杨先生138-5748-8666
官方邮箱号:
WomensMarathon@163.com
本规程解释权属于宁波女子樱花跑组委会
未尽事项,另行通知

